每经评论员 黄宗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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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会通股份(SH688219,股价9.17元,市值42.12亿元)公告称,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普立思33.8889%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第八元素环境技术有限公司,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.33亿元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,公司将不再持有普立思股权。
表面上看,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股权转让事项,令人诧异的是,涉及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,不仅横跨两年的投资周期,而且已进入“投产倒计时”。会通股份在此时选择退出,给出的理由是“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发展,回笼资金”。笔者认为,会通股份这一解释过于敷衍。
首先是公司退出项目的节点不符合项目终止的常见规律。按惯例来说,项目终止往往与宏观环境、资金运作、投入周期、核心人员、行业规律等因素变动有关,如果涉及任意一项出现问题,项目被终止的可能性都会大幅提高,这也合乎情理。
然而,会通股份在两年前发起成立普立思时称,该项目“顺应了市场发展方向,符合公司战略规划,有利于实现公司对上游产业链的布局”。事实上,2021年正值升级版“限塑令”全面实施之际,且会通股份身处改性塑料行业,布局产业链上游不仅符合产业发展规律,也顺应国家发展战略,是一次双赢的产业布局。此外,在这两年投建期间,公司未出现资金、人员、外部环境或者投资标的本身问题等负面因素影响。普立思还于5月中旬发布官微表示,核心产品聚乳酸已进入“投产倒计时”。时隔不到1个月就被宣布转让,实在不合乎常理。
再者,公司的解释不仅没有起到安抚投资者的作用,反而招致一些投资者用激烈的言辞进行抨击。同时,也有可能引发外部新的猜疑。根据日前披露的一季报,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.89亿元,利息费用1894万元,而现金及等价物为7.14亿元。那么到底是公司财务有潜在风险,还是项目本身出现问题,抑或是与关联方之间有某种利益分配,种种猜疑的情绪都有可能在市场蔓延,对未来公司经营或者股价产生一定负面影响。
此外,会通股份还应说明此次股权转让背后是否有更多利益安排。
资料显示,会通股份是普立思的发起人股东之一。2021年4月,会通股份发布公告称,公司与三山管委会、朗润资产签订相关协议,三山管委会引入会通股份、朗润资产在三山经济开发区以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展年产35万吨聚乳酸项目。朗润资产为会通股份第二大股东,其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筱璘。
而此番受让会通股份所持普立思股权的第八元素,同样由自然人筱璘(为公司法定代表人)控制。筱璘与会通股份渊源颇深。他除了是会通股份间接持股5%以上的股东外,还同会通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倩嫦曾有多年的合作。筱璘曾于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上市公司前身会通有限的董事长。
项目终止的情况此前也曾发生过。例如,胜宏科技(300476)于2021年募投的近30亿元项目,于今年2月份宣布终止。截至今年1月底,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976.4万元,投资进度仅为1.33%。随后股价应声大跌,公司也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。不过,胜宏科技给出了具体理由,比如“宏观经济增速、疫情、国际环境等多方面影响,公司所处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时放缓”。与会通股份的解释相比,显然更有说服力。
热点项目临投产被转让必然带来沉没成本,最终还是要投资者买单,上市公司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说法,不能拿个理由就敷衍了事。
笔者建议,为了避免或者消除这些可能的负面影响,会通股份应该在此次股权转让方面提供更多细节和解释,做到开诚布公。比如,进一步完善和披露决策背后的原因、评估细节和交易的合理性,以及转让后项目的发展计划和预期收益。此外,会通股份还应提供关联方在交易中的角色和利益分配的清晰信息,以消除市场对交易公平性的质疑。只有通过信息的充分披露,投资者和市场才能对此次转让决策给出合理判断,并能够准确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。